索引号 | 620722065/2024-00090 | 发文字号 | 民安委办发〔2024〕32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20 17:31:38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根据我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掌握的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应企业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安排民乐县博科安全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近期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请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通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需要取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名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明确职责,提升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培训对象:我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不含危化、烟花爆竹、建筑等高危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报名、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5月14日至5月21日
报名地点:民乐县益康园小区12号楼四楼。
培训时间:待定,报名结束后随时通知。
培训地点:民乐县益康园小区12号楼四楼(民乐县博科安全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教学楼)
四、培训及考试
培训由民乐县博科安全培训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教师授课,培训结束后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通知企业参训,尤其是新建企业,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复审日期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文化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
(二)民乐县博科安全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聘请专家和专业教师授课,严格实行点名签到考勤制度,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合理安排工作,做到按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缺席,做到培训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培训期间将进行考勤和点名。
(四)参训学员报名时提交资料:
1.复训:学员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书复印件(初中及以上)1张、2寸蓝底照片1张、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原件。
2.新训:学员携带身份证复印件2张、毕业证书复印件(初中及以上)2张、2寸蓝底照片2张。
(五)参训人员食宿自理,培训费由民乐县博科安全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收取。
联系方式:
县应急管理局:郭艳萍 18293657145
民乐县博科安全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牛宏 18609364266
民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