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5/2025-0016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住建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04 16:23:39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0〕1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甘建保〔2023〕83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2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5月30日向参会各单位下发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民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6月3日专门召开了意见征求会,再次征求了参会单位的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并在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民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公示,网站征求意见结果于6月30日后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