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5/2025-0015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住建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04 16:20:12 | 是否有效 | 是 |
为了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切实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06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25〕6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在5月30日向参会各单位下发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民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6月3日专门召开了意见征求会,再次征求了参会单位的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并在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民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公示,网站征求意见结果于6月30日后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