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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奖励细则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2023/2025-0001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5-02-19 18:09:12 是否有效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奖励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调动各镇、各部门单位抓项目、强招商、兴产业、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和以项目成效论英雄论能力论作风论实绩的鲜明导向,全力推动年度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拟定《民乐县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奖励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按照各镇、各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能不同,划分为各镇(10个)、项目建设单位(17个)、项目建设服务单位(20个)。

(二)各镇及项目建设单位考核内容与标准

项目指标考核由项目谋划、项目实施、投资完成、投资贡献、日常工作调度等五个方面构成。

项目谋划,以该部门近三年形成投资总量的平均数为基数,与本年度年度计划投资进行比较,与基数持平的,得20分。高于基数量的,年度计划投资每增加200万元加0.1分,最高加10分。低于基数量的,得分按照“年度计划投资量/基数量×20分”计算。

项目实施,项目以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前期手续办理节点和项目开复工为准。

投资完成,由投资完成量和投资完成率构成,投资完成量以项目入库纳统后所上报投资额度为依据;投资完成率以年初项目清单确定的年度计划投资总量为准,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第一、二、三、四季度投资完成率应分别达到25%、50%、75%、100%。

投资贡献,根据每季度该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贡献情况进行打分。

日常工作,由三部分构成:一是项目建设信息报送。二是每月按期报送项目进度,项目单位在重大项目库、党政履责督考一体化平台、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甘肃政务服务网按期完成项目调度。三是投资上报资料提交。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按期提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上报支撑资料。

(三)项目建设服务单位考核内容与标准

项目建设服务单位考核由“服务对象评价赋分”和“优化营商环境得分”两项内容构成。

1.服务对象评价赋分,由各镇及项目建设单位对该类考核部门服务项目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评分。

2.优化营商环境赋分,由县营商环境局根据市上考评成绩,典型经验培树、工作亮点打造、获得国家及省市荣誉情况,日常工作情况,信息发布报送情况等内容进行打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奖项设置

设立“重点项目建设贡献奖”,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对各镇考核结果的前3名、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服务单位考核结果的前6名分别增加工作经费

全年四次考核中累计得分排名前3的镇和累计得分排名前6的项目建设单位授予“项目建设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累计得分排名前6的项目建设服务单位授予“项目建设先进单位”荣誉。

2.结果运用

(1)考核奖励

各镇每季度设立突出贡献奖1个,较大贡献奖1个,一般贡献奖1个。

项目建设单位每季度设立突出贡献奖1个,较大贡献奖2个,一般贡献奖3个。

项目建设服务单位每季度设立突出贡献奖1个,较大贡献奖2个,一般贡献奖3个。

(2)考核惩罚

对每季度考核中排名后3位的镇、后6位的项目建设单位及后3位的项目建设服务单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三、发文形式及公开属性

《民乐县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奖励细则》由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