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1/2024-0044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卫健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卫健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01 09: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关于加快推进“病有良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机制保障,夯实服务基础,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品质,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病有良医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4〕5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推动“病有所医”向“病有良医”转变,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安全便捷的综合医疗服务,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设施、能力、信息化建设等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全县卫生健康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全市先进水平,全面构建“职能完善、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就医感受显著提升。
四、重点工作
加快推进病有良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从完善病有良医服务体系、加强病有良医机制保障、夯实病有良医服务基础、提高病有良医服务效能、提升病有良医服务品质等方面开展工作。并对医疗机构在房屋、床位、科室设置、人员配置、信息化建设、服务能力和就医感受指标进行量化。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加快推进“病有良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完善运行体制机制,将重点指标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