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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索引号 620722053/2024-0011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8-01 10:54:13 是否有效

规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甘财资〔2023〕16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民乐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通过协同系统向全县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均无意见,并在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民乐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