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3/2024-0015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08 09:33:03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产业供应链金融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为全力支持我县工业突破发展,园区提质升级,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全力支持我县工业突破发展,园区提质升级,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用足用活用好金融政策工具,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创新构建产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发挥核心企业引领作用,通过核心企业信用传导,实现产业链大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推动我县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民乐县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促进金融机构与产业企业深度合作,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民乐县产业升级和转型,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核心企业。筛选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核心企业,鼓励核心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定期组织召开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联席会议,促进双方的深入交流与合作。通过会议明确各部门在金融服务中的具体职责,避免职责不清;金融企业积极宣讲各自丰富的金融产品,让企业充分了解各产品使用范围;企业充分表达自身金融需求,方便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加大创新力度,研发新的企业急需的金融产品。支持核心企业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优化供应链流程,提高供应链效率和稳定性。引导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加快培育全县金融重点支持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引导银行机构大力推广有特色、便利化的信贷产品,支持“银税互动”“银保担合作”,畅通和稳定上下游产业链条,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不断提高企业融资获得率。(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民乐支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县农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鼓励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挥“信易贷”等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实行“线上+线下”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一条龙”服务,打造“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托银政通、风险准备金等资金池撬动金融机构贷款助力企业发展。建立政府采购、政府奖补、基金投资等企业“白名单”制度,动态更新企业信息,实现分层管理,开展信用评价、融资对接等服务工作。协调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应急贷”系列业务,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展期等措施,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引导银行机构用好“中征应收账款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应收账款抵质押贷款、票据融资业务,拓宽企业融资路径。鼓励建设民乐县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整合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等各方资源,促进产业链上的商品交易和流通,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机会和融资渠道。鼓励建设产业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整合产业链上的企业信息、交易数据、物流信息等,为金融机构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支持,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责任单位: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局、金融监管局民乐支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县农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三)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聚焦全面推进“三个示范区(园)”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和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着力构建工业主导型经济发展格局,加快产业集聚,推动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制药和新能源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全力做大经济总量,全面提升发展质量。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民乐县产业特点和企业需求,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出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多种供应链金融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探索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高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和服务效率。全力推进各商业银行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誉贷款业务。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的稳定性和公信力,为企业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尤其在企业产销环节,确保资金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使企业能够顺利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同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贷款企业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着力提升企业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实现银行与企业的互利共赢,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金融监管局民乐支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扶持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上企业的信贷投放,尤其是对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开发适合产业链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质押融资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产业链企业的担保支持,降低担保费率,提高担保额度,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深挖地方金融机构担保作用,拓宽小微企业贷款渠道,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将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5%及以下。积极推动建立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由政府、担保机构、银行共担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资金。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参与产业链金融业务,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快培育全县金融重点支持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鼓励核心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行动,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产业链分工合作,完善融资服务机制,畅通银行和企业沟通渠道。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甘肃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办法》规定,全面落实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机制,推动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建立紧密协作关系,通过相互采购、配套集成、抱团发展等方式,提高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和整体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要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使命担当,高站位推动、强力度落实。各金融机构要健全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并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与金融风险防控结合起来,对相关行业、企业存在的流动性困难,要提前研究、积极应对,做好风险缓释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和协调,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县工信和商务局要加强对产业企业的引导和服务,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保障供应链金融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