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草案意见征集

2024年“田园民乐•助商惠民” 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索引号 /2024-0007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商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7-08 17:26:53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2024年“田园民乐•助商惠民”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消费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充分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深挖消费潜能,激发消费活力,增强消费动力,提振消费信心,不断促进消费稳步增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促进消费的工作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为契机,运用“政策+活动”双轮驱动,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促消费活动,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巩固和增强消费回升向好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借势传统节日与消费旺季,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用足用活政府促消费资金,充分发挥撬动杠杆作用,进一步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着力创新消费供给,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动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稳定增长。

二、重点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着力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倡导绿色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不断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一)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促消费活动,推动汽车消费创新发展,促进汽车消费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推动家电以旧换新,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开展智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促消费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促进家装厨卫“焕新”,鼓励家装企业与物业、社区建立合作机制,开展绿色建材、智能家居“进小区”“进社区”“进村镇”活动,支持家电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

(二)实施消费促进活动。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媒体助力、全民乐享”原则,围绕消费旺季关键时点、传统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创新举办“欢乐假期”“乐在金秋”“十一欢乐购”“迎新纳福,情暖冬至”等促消费活动,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体验需求。通过统筹资金发放消费券,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满减、限时抢购等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

(三)培育壮大商贸主体。鼓励商贸主体积极扩大规模、开拓市场,开展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通过各种经营方式,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依托县城繁荣商圈街区,辐射带动百货零售、特色餐饮、购物广场、文化娱乐等商旅文体业态集聚,支持企业入镇进村,推动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行政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把乡镇打造成整体性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改造提升消费场景。加快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打造县、镇、村三级商贸服务中心,不断健全商业网络体系和消费服务体系。全面深入挖掘特色民宿、乡村民俗、地方美食等要素,配套完善集镇住宿接待、餐饮服务、儿童游乐、电商物流等基础设施,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和繁荣的“商业圈”。(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

(五)加快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畅通高效的商贸物流体系,加快建设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站点、社区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为支撑的城乡商贸物流网络格局。全面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推广绿色、标准、智能的物流仓储、运输、包装应用,增强农产品上行商品化处理能力,促进商贸物流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公司、各镇)

(六)推动餐饮消费提速。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挖掘整理全县传统美食、传统烹饪技艺,多渠道培养本土餐饮人才,组织研发本地特色菜品。加快餐饮企业数字化赋能,支持行业协会举办美食文化节、餐饮大赛,评选最受市民欢迎的网红餐厅、网红菜品。加强对地方传统美食的宣传推广力度,包装提升美食展示形象,宣传餐饮“名店、名厨、名师、名菜、名点”。(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七)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持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大“线上引流+实体消费”和“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供给。发挥电商平台、商超等线上线下营销网络优势,加强甘味农特产品宣传推广,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拓展品牌农特产品销路。创新电商发展,借助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持续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商体系,开展“网红”直播带货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发展无接触式服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电商协会、各镇)

三、活动安排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的基本原则,聚焦商场、超市、餐饮、家电、日用百货、家居家装等商贸流通领域,持续开展促销活动。

(一)家电家居家装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10万元)

活动时间:2024年7月至12月

活动内容: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支持县内家电销售企业联合家居、家装等企业积极开展以旧换新惠民补贴促消费活动,推出让利优惠措施,提供多种消费套餐,推动家电、家居、家装等多行业实现以旧换新联动消费,满足居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购买新家电补贴标准: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脑400元/台、空调35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热水器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

(二)汽车成品油联动促消费活动(10万元)

活动时间:2024年7月至12月

活动内容:借助夏季暑期消费热点,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消费需求,开展规格档次齐全的品牌汽车展销,以合理的车型组合、新颖的展示布局、合理的优惠幅度激发消费者的购买力,通过发放加油卡的形式,支持引导县内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展销暨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支持县内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展“加油有积分·积分兑好礼”“加油免费洗车”等促销活动,带动汽车、成品油联动消费。

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分别给予1000-4000元的油卡补贴,其中:购买新车裸车价5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以下,燃油车补贴1000元加油卡、新能源车辆补贴2000元加油卡;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以下,燃油车补贴2000元加油卡、新能源车辆补贴3000元加油卡;20万元(不含)以上,燃油车补贴3000元加油卡、新能源车辆补贴4000元加油卡;补贴资金10万元,先到先补,补完即止。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按照甘肃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三)节假日专项促消费活动(70万元)

1.“浪漫七夕·浓情聚惠”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8月

活动内容:借助乞巧女儿节,通过发放电子消费优惠券的形式,鼓励支持县内餐饮住宿企业开展打折让利促销活动,联动文旅融合消费,开展特色餐饮美食等系列促销活动,打造吃、住、游、购、玩一体化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2.“迎中秋、庆国庆”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9月至10月

活动内容:开展综合性、立体化大型促销活动,积极抢抓中秋、国庆、重阳等节假日消费旺季机遇,通过发放电子消费优惠券的形式,鼓励支持县内百货零售、商超等企业开展“迎中秋国庆、嗨购乐翻天”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品种齐全的促消费系列活动。

3.“千禧迎新 乐购元旦”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5年1月至2月

活动内容:充分发挥政府消费券“杠杆作用”,积极筹措资金,以发放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日用百货、餐饮、住宿、成品油等促消费活动。同时引导餐饮、住宿企业自身持续开展“打折、返现”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激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

4.补贴方式及标准

①餐饮补贴标准(20万元):按照满60元立减20元、满150元立减50元、满300元立减100元的标准发放餐饮电子消费券各2000张、1600张、800张,主要用于餐饮消费。  

②日用品补贴标准(20万元):按照满60元立减20元、满150元立减50元的标准发放日用品电子消费券各5000张、2000张,主要用于食品、小商品、生活日用品、家纺等消费。

③住宿补贴标准(10万元):按照满168元立减20元、满188元立减30元、满208元立减50元的标准发放住宿电子消费券各2000张、1333张、400张,主要用于住宿消费。 

④成品油补贴标准(20万元):按照满300元立减50元的标准发放电子消费券4000张,主要用于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消费。 

(四)网络购物农特产品促消费活动(10万元)

活动时间:2024年7月至12月

活动内容:探索“直播+网红+电商”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开展“电商助农,乡村振兴”活动,依托电商协会,组织助农主播,以直播带货、线上引流的方式,提升农特产品的知名度,持续拓宽线上销售渠道。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直降、限时秒杀、让利等方式开展促销直播带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助力我县农特产品消费升级。

补贴标准:开展线上直播带货直降、秒杀补贴,直播带货促销实行满50元直降10元、满100元直降20元,最高500元补50元封顶进行补贴,补完为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田园民乐•助商惠民”2024年消费促进年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消费市场恢复具有重要意义。各参与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组织实施“田园民乐•助商惠民”2024年消费促进年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对“田园民乐•助商惠民”2024年促消费活动资金支持,县财政统筹资金100万元,以发放电子消费券、以旧换新和线上线下等多种促销方式,开展“田园民乐•助商惠民”消费促进年活动。组织和引导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和行业特点,积极推出配套让利促销措施,最大限度让利于民,点燃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和企业精心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各网络媒体线上线下广泛发布各类促销活动内容、参与企业等信息,营造消费氛围,吸引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和成效。

(四)加强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商贸流通企业要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追回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