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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索引号 620722033/2024-0019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4-06-27 10:04:39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努力构建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劳动关系和谐的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格局,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高质量充分就业理念,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方针,不断巩固和提升“九个坚持”的就业工作经验积累,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持续深化就业体制改革,以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撑,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力争全县平均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00人以上,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以上,促进困难人员就业3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务工规模保持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三、重点任务

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

1.着力稳定就业基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优先发展吸纳和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产业、行业、企业,努力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坚持以实施“四强”行动为抓手,加大援企稳岗和招才引智力度,促进企业释放效能。加大传统产业“三化”改造步伐,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发优质就业岗位,带动城乡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

2.积极培育就业新增长极。紧盯全县农业规模化经营、文旅融合发展等行业催生的新产业,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快递物流、电商销售等新业态,引导支持和鼓励城乡居民灵活就业。加大创业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康养业的升级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

)扩大市场化岗位供给

3.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岗位。把产业培育放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按照“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发展方向,聚焦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化工、装备制造和轻工等行业,加快培育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的龙头企业。依托马铃薯、中药材、高原夏菜、饲草等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附加产业,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带动就业空间的有效扩大。

4.大力招商引资促进本地就业。按照产业发展方向,落实产业优惠(扶持)政策,结合脱贫劳动力、搬迁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群体就业需求,加大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商引资力度。扎实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基金招商、亲情乡情招商,加快引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产业项目,形成“引进一个、带动一批”的磁场效应,带动县域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5.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严格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规定,对县域内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利用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县域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稳岗扩岗创新开发产品服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推进“陇原惠岗贷”发放力度,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企业予以资金扶持和低息优惠。精准落实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围绕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鼓励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争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00万元以上。

(四)稳定和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

7.稳定和扩大公共岗位招录(聘)规模。根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情况,统筹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高校优秀毕业生选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及企事业单位人才招引等,稳定公共岗位招录(聘)规模。

8.稳定和扩大基层项目招录(聘)规模。稳定和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基层服务”计划等基层项目规模。按规定做好书记员、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辅警等的招聘工作。科学开发各类社会公益性岗位,确保政策性安置就业规模保持稳定。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9.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来民留民行动,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性岗位,整合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供给,为高校毕业生在市县内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每年8月底前摸清报到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动态更新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确保年底实名登记就业率达95%以上。协同教育、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社会组织,适时举办高校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讲座和职业指导服务,引导毕业生先就业再择业,转变就业观念。加强对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开展职业指导和创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水平。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补等扶持政策,不断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热情。

10.促进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亮做强“民乐憨小伙”“民乐俏手巧匠”特色劳务品牌,挖掘培育新的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分类别分工种举办劳务品牌培训,积极开展劳务品牌宣传,不断提升全县劳务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力。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依托乡村振兴学院、民乐公共实训基地以及民办培训机构,立足市场用工需求和劳动力就业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式”“嵌入式”培训,年培训劳动力4000人以上,其中,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占到30%以上。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评价,着力提升各层次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走好“就近就地就业+对外输转+自主创业”的就业路子,力争每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8万人以上,实现劳务收入23亿元以上。开展支持返乡人员创业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着力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鼓励引导有技能、有资金、有经验的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11.落实帮扶政策引导脱贫劳动力就业。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信息监测,动态掌握农村劳动力就业状态和需求,分类帮扶,促进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保持在8000人以上。精准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就业奖补政策,对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和县外省内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分别给予600元/人、3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吸纳甘肃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基层服务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优先安排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和搬迁群众就业。

12.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为退役军人优先办理就业创业事项开通“绿色通道”。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强化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退役军人创办经营实体,加强失业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和援助。

13.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促进和帮助残疾人员就业服务活动,采取农村产业基地带动就业、社会企业安置就业、辅助性机构帮扶就业、残疾人自主创业等措施,扶持残疾人或其配偶就业创业。针对有就业能力的轻度残疾人(精神智力残疾人除外),科学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具备履职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14.促进妇女等群体就业创业。搭建女性创业服务平台,探索更多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居家等灵活就业模式,有效促进留守妇女等群体充分就业。统筹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

强化失业人员就业帮扶

15.做好失业登记和就业服务。通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社部门失业登记线上服务平台,多渠道及时受理登记失业申请,推进失业登记全覆盖。精准掌握失业人员失业原因、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信息,建立信息台账,健全分级分类服务机制,按照需求提供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对超出失业登记年龄但有求职、培训需求的,继续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16.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再就业,对企业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17.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和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精准制定援助方案,打包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帮助,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8.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服务。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信息采集,围绕特色产业、服务行业新形态就业需求,搭建季节性、行业性灵活就业服务对接平台。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统筹作用,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分类培训、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多渠道就业。按规定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持续做好就业服务

19.优化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常态化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按时间节点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直播带岗”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确保实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服务”。

20.常态化开展就业服务活动。结合县域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需要,开展“援企稳岗 服务千企”系列活动,建立重点企业服务名录,组建服务专员队伍,开展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等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活动。

21.做好就业创业典型培树。积极总结全县在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培树一批在示范性推动就业创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加大优秀就业创业案例的宣传和推介,讲好民乐就业创业故事,有效提升就业工作的影响力。

22.拓宽各类人才发展渠道。做好市管拔尖人才、陇原青年引才的推荐和考核工作。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适应、职业发展和实践能力。强化人才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每年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评定职称300人左右,为农村实用人事人才和企业人事人才评定职称200人左右。推进人事人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网络化、现代化,积极为县域各类人才提供高效档案服务。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23.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就业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专业化水平。以张掖市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为抓手,以县城为中心,建成县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依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1+4服务平台”(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创业孵化基地)模式,在县、镇、村(社区)建设综合性就业创业服务基地,为各类劳动力提供综合性就业创业服务。

24.创建就业服务示范社区。深入开展省级、市级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对成功创建为省级和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补助。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评估机制,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点建设,对基层就业创业服务成效较好的示范点,从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予以支持。

25.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系统和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业务系统,持续提升已建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驿站)信息化服务水平,常态化提供政策咨询、招聘求职、零工服务、培训登记、业务办理等就业创业服务。强化人岗数据归集和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人岗匹配度,确保人岗相适。持续推进线上匹配、线下推荐、动态跟踪等就业服务,着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推广“直补快办”“免申即享”便捷化服务模式,实现惠企惠农政策“一网办”“一窗办”。

)健全就业评估预警机制

26.开展重大政策就业影响评估。强化财政、投资、产业政策支持就业导向,综合评估县域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的影响。实施重点项目企业带动就业评估。将带动就业量和质的提升作为重点项目、企业实绩评估重要评价指标。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和重点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动态掌握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帮助项目和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劳务报酬应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30%以上。

27.做好失业风险预警处置开展就业统计监测,每季度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就业失业状况,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开展分析,提出应对建议。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和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对出现的暂时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及时启动失业预警方案,确保将失业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8.加强企业用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工时、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标准。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的用工指导,引导企业改善工作环境、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29.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健全“监察+仲裁+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提升劳动争议调处效能,充分发挥“劳动维权小分队”“流动仲裁庭”等平台作用,有效提升国家和省上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12345”平台以及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等调解处置力度。

30.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中介”、招聘陷阱、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31.巩固根治欠薪成果。强化“5211”根治欠薪工作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5项制度、政府属地和行业监管2个责任、1个正面激励清单、1个负面惩戒清单),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依法处理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源头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确保不发生重大欠薪案件和重大舆情,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就业形势,部署推动就业工作,应对处置规模性失业风险。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转移就业专责组要履职尽责,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就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就业工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强化资金保障。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汇报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挥好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调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资金规范运行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督导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就业观、价值观。强化对就业工作的督导,确保各项就业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积极宣传就业工作先进经验做法,选树就业服务典型,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