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1/2022-0013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卫健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卫健局 |
生成日期 | 2017-02-22 09:15:00 | 是否有效 | 是 |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县卫生计生事业齐头并进、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快速持续发展,根据《张掖市“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发展概况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卫生计生事业投入稳步增长。2011-2015年,全县医疗卫生总支出7.68亿元。2015年全县医疗卫生支出1.67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65%;人均卫生费用748.5元。2011-2015年,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24%、8.79%、9.33%、10.12%、9.60%,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率13.05%,政府卫生投入增长率19.98%,政府卫生投入增长率明显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率。
——医疗服务总量持续增加。至2015年12月,全县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22个,编制床位1430张,实际开放病床1556张,各类在职卫生人员1063人;村卫生室235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21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6所,乡村医生249人。共有执业(助理)医师205人,全科医师48人,执业护士404人。每千人医生数2.28人,每千人专业技术人员数4.11人,每千人核定床位数6.4张。完成卫生和计生机构整合,挂牌成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更加壮大。
——群众就医环境不断改善。“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实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9个,完成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4所县级医疗单位异地新建,新建新天、六坝、丰乐、民联、杨坊5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职工周转宿舍,开工建设南丰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65所,总建筑面积44547平方米,完成投资17804万元,其中争取项目投资4221万元。通过争取设备配套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3642万元,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万元以上医疗卫生设备44台件,乡镇卫生院配备“120”救护车10辆。开展乡村卫生院所标准化建设活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分别达92.9%、90%。全力推进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14所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医药卫生改革深入推进。认真落实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行全员竞聘、绩效工资、岗位责任等“十制”改革措施,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公开聘用,人员工资在财政专户每月预留400元,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在财政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分别设立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对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支出进行统一审核和集中支付。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4.2%;全面推行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县、乡、村所用基本药物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购进,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机制。争取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5年10月1日起,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配套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734项,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编制60个,公立医院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创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民心。“十二五”期间,新农合参合率分别达99.00%、99.66%、99.79%、99.51%、99.59%,筹资标准分别为230元、290元、330元、390元、470元。2015年县域内住院患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保持在75%以上,实际补偿比62.9%,全市最高,转外就医控制在7.7%,全市最低。至2015年12月,累计审核报销新农合补偿资金32318.55万元,受益239.55万人次。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为乡镇卫生院、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配发电脑、打印机等配套设备456台件,为参合农户发放联名卡54122张,实现了新农合“一卡通”全覆盖。
——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219699份,建档率达99.19%,纸质和电子档案覆盖全部城乡常住居民。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登记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18403人,对16171名高血压患者、6308名糖尿病患者和248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健康随访,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率分别达98.5%、91.19%、89.27%、99.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2010年的15元提高到2015年的40元,按照服务人口数量和服务质量,依据绩效考核成绩兑付补助资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全面落实。儿童基础免疫、扩大免疫、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传染病报告率、网络直报率达100%,鼠疫、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十二五期间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认真落实孕产妇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儿童4:2:1体检管理措施,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8.89%、95.85%,新生儿、婴幼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82‰、6.78‰、9.21‰。
——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平安医院”创建、“三好一满意”等活动,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医务人员“五个排队”、医疗机构分级分工等医院管理“22项制度”,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大力实施“名科、名医”建设工程,省人民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对口协作关系,市级综合医院每年派驻人员对口支援县级综合医院,县级医疗机构安排人员支农帮扶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每月到乡镇卫生院上班,卫生三级服务能力同步提升。加大专科建设力度,县中医医院骨伤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县人民医院普外科、县中医医院骨伤科、针灸科创建为市级重点专科,县级医疗机构3个科室、4名专业技术人员被县政府授予名科、名医称号,专科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卫生人才队伍显著加强。“十二五”期间,引进101名本科毕业生到县级医疗单位工作,为乡镇卫生院招录大专以上毕业生136名,对58名县级医疗单位临聘人员实行了护理人事代理,卫生人才总量持续增加。选派384名专业技术人员赴省、市综合医院和相关单位参加进修学习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培训班对县、乡、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公共卫生服务、药学知识等专业培训,人才队伍质量稳步提升。
——中医药服务内涵更加丰富。积极开展甘肃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综合诊疗科室设置,加强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县妇幼保健院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彰命名为“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积极打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特色服务区域,为村卫生室配备中医药适宜技术诊疗设备856台件,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中医特色乡村卫生机构创建成果,在民联等10所乡镇卫生院设置独立的中医特色诊疗区域,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2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对每个医务人员开展1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认真组织实施中医师承教育工作,共遴选县、乡、村三级指导老师23名,带教学生68名,完成出师32名,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2012年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2013年被省政府表彰命名为甘肃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卫生行业作风持续改善。推行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进行综合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争优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推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处以医谋私违纪人员,切实治理过度医疗问题。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成立了由司法、卫生、法律工作者和退休老干部组成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县人民医院通过市级文明单位评审,妇幼保健院、新天中心卫生院完成市级文明单位复评,县中医医院、民联乡卫生院等12所单位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文明单位覆盖率达90%。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稳步提高。人口长期保持稳定均衡发展,计划生育惠民项目深入实施,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深化,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取得良好成效,人口计生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逐步规范。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顺利实施计生工作转型升级,严格落实“三个不变”总要求,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票否决”,有序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得到不断夯实。2012年-2015年期间,在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保证人均达到4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拨付利益导向专项资金近600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利益导向政策资金每年289.88万元,进一步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落实,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示范县”。止2015年12月,全县总人口244351人,其中农业人口218871人,出生人口1496人,出生率6.14‰,自增率1.68‰,死亡率4.46‰,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91.38%,总出生性别比111,除总出生人口性别比和二孩出生性别比明显偏高外,其他各项指标运行良好。深入开展以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为主要内容的打击“两非”和有奖举报活动,共受理“两非”举报投诉案件79例,查证属实8例,其中非法进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5例,收回《生育保健服务证》5人。筹资建设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为县乡服务站所配备B超、蓝氧治疗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血细胞分析仪、酶标仪、电子阴道镜、尿液分析仪等设备53件,总价值4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比较突出。随着城市医疗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日益凸显,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业务出现滑坡,乡村医生老龄化程度加重,村卫生室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县级公立医院虹吸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资源问题更加突出,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愿望无法实现。
——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尚未彻底改变。“十二五”期间虽然集中争取和实施了一批卫生建设项目,但受投资规模影响,县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负债较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不高,基层卫生基础设施与群众健康需求存在差距。2所乡镇卫生院分院和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下达投资计划,机构规范化设置受到制约。
——卫生专业人才总量不足与质量不高并存。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群众就医需求得到释放,医疗机构业务量持续加大,县、乡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由2010年的41.2万增加至2015年的92.03万,虽然通过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考等方式补充了专业技术队伍数量,但受培养周期等因素制约,现有人员还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高尖人才紧缺、学科带头人总量偏少、人才外流等问题成为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公共卫生工作任务还很艰巨。由于流动人口增加、群众生活方式改变、生态环境变化、生物变异等综合原因,肝炎、肺结核等一些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有死灰复燃的趋势,甲型流感、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发病趋势明显上升,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不断增加,重大传染病、公共卫生控制形势不容乐观,卫生应急整体能力需要加强。
——性别比偏高问题比较突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信息交流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够,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育龄妇女不落实节育措施、不接受孕(环)情监测、不终止妊娠等缺乏有效制约管理手段,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任务依然艰巨。
二、“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人口出生等领域的综合改革,继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创新、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和人口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提高医药卫生体制运行效率,加快形成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为“健康民乐”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卫生计生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健康服务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人口健康素质,优化人口出生结构,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健康民乐”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卫生资源配置。到2020年,全县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增加15%以上,达到6.2张;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增加10%,达到4.52名,其中执业医师达到1.5人,医护比保持在1:1.25以上;每万人配备全科医生2名、卫生监督员1-1.5名。城市居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标准化村卫生室设置覆盖率达到100%。
——计划生育指标。到2020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控制在25.9万人以内,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6‰之内,5年出生人口总数控制在1.5万人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较好控制。争创新一轮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巩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县成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婴儿性别比。
——疾病预防控制。到2020年,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内;国家免疫规划“14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8%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80%以上,治愈率达到85%以上,现代结核病控制人口覆盖率达到100%;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重性精神病人登记率达到95%以上。
——妇幼儿童保健。到2020年,全县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8%、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5/10万、9‰和10‰以内。
——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50元以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55%以上,居民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保持在70%以上,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岁。
——基本医疗保障。到2020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均达到99%以上,参合农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5%以上。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普遍达到75%以上。
——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卫生人才振兴工程”,用5年时间,全县进修培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00人,培养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200人,引进本科以上卫生人才100名,培养学科技术带头人50名,培养全科医生50名,增补乡村医生50名。
(三)主要任务
1.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项目建设为依托,投入使用金山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完成李寨、北滩2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改建扩建永固、南古、三堡、顺化、杨坊5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争取立项建设金山、永固、南古、三堡、顺化、李寨、北滩7所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20所,到2020年,全县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
——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标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基本医疗设备,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建立起标识形象统一、结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较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补偿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群众广泛利用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引导和鼓励县级医院以对口支援、合作等方式做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城市社会办医疗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延伸,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继续加强对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强化重点专科标准化水平,规范精神卫生科、职业病防治科、传染病科、病理科、微生物实验室等职能科室设置,将县级综合医院建成区域内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技术中心,同时为基层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和转诊服务。规划完成县级综合医院门急诊业务综合楼和医疗康复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
——加强医疗机构急救能力建设。完善县乡紧急医疗救援网络体系,规划建设县域内统一指挥调度的“120”急救指挥中心,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建立起覆盖城乡的“120”急救网络,加强急救人员的培养,提升基层急救能力,确保“急、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规划建设乡镇急救服务站。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加强重大传染病实验检验能力建设,有效控制鼠疫等急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加强艾滋病的宣教和干预,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等政策和防治措施。加强结核病的控制,扩大结核病控制覆盖面,遏制结核病的蔓延。进一步强化免疫规划工作,控制和消除计划免疫相关传染病疫情的流行。有效控制碘缺乏病、布病、饮水型氟中毒、包虫病等地方病。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加大精神疾病防治力度,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5%、治疗率达到65%以上。强化传染病网络直报,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一步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新建妇幼保健院产儿科保健中心业务综合楼,重点提升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职能,建立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做强做大妇幼健康保健服务,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通过引导、示范和推广,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建立孕产妇、儿童医疗管理和救助制度,完善妇幼卫生管理机制,积极倡导婚前和孕前医学检查。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加强农村高危孕产妇筛查,巩固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生育安全。深入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规划完成县妇幼保健院产儿科保健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落实“两规划”中妇女儿童健康指标和工作任务。
——加大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监督,开展职业危害评价审查,降低职业病危害;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加强生活饮用水、放射安全执法监督,城乡居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放射诊疗许可率100%;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卫生安全;加强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和非法代孕行为。继续推进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卫生计生机构的执法监督信息系统。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全面落实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居民健康信息化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落实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和随访管理等服务措施,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等7类重点人群管理率、规范管理率、疾病控制率等刚性控制指标全面达标。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规范重点环节卫生监督协管流程。认真落实疾控、监督、妇幼机构公共卫生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工作职责。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落实公共卫生财政补偿政策。加强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控、重大地方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对居民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方式,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额安排。
——提升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实现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有关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扩大基层卫生机构网络直报覆盖率,提高卫生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救援装备配备,建立全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提高快速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与培训演练,制定和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卫生事件。
3.不断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深入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创建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内涵建设与规范化管理,让群众充分享有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和90%的村卫生室达到建设标准。开展第二轮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一甲标准,分院达到一乙以上标准。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十制”改革措施,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合理拉开基层医务人员收入差距,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提高“六统一”管理水平。
——进一步保障村卫生室服务职能。多渠道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网底”服务能力。积极落实村医补助政策,努力争取政策支持,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项补助标准,在每个村卫生室年均补助24600元的基础上,逐年提高补助标准,解决村医后顾之忧,稳定村医队伍。争取出台村医退养政策,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进一步创新基层卫生服务模式。推行乡村医生规范化签约服务,壮大签约服务团队,优化签约服务流程,逐步建立规范的家庭医生制度,在服务模式上力求有新转变,转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开展县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实行三个统一管理(县、乡两级卫生人员统筹调配使用、双向流动;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业务统一管理),坚持三个不变(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功能定位不变、财政供给机制不变),做到三个加强(基层得到加强、能力得到加强、居民就近就医服务得到加强)。2020年,县、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试点覆盖率达到100%。
4.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达到100%,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50%以上。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配送机制,规范药品采购价格管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高于非基本药物。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的决策机构;成立医院理事会、医院监事会,医院理事会负责公立医院日常运营管理,医院监事会负责监督公立医院日常运营和管理情况,建立以医院管委会为决策层、医院理事会为执行层、医院监事会为监督层的县级公立医院“三位一体”法人治理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收入途径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将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政策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专项补助,逐年提高补偿标准。制定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完成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核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全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深化绩效考核分配机制改革,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提高运行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继续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大力推行“3236”分级诊疗工作模式,在县级公立医院推行251个分级诊疗病种、乡镇卫生院推行65个分级诊疗病种基础上,扩大分级诊疗病种范围,规范分级诊疗工作流程,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扎实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或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必须在至少一个乡镇、社区级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促进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能够与区域内的医疗需求相适应,确保90%左右的患者能够留在县域内得到安全有效治疗。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
5.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和管理。修订完善区域卫生设置规划,明确全县县、乡政府办医疗机构设置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优化区域卫生布局。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强化乡镇中心卫生院区域中心地位。鼓励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带动基层医疗机构能力的提升。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鼓励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和各类社会组织开办社会性医疗保健服务机构,提供基础性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强化对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准入和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积极推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解决机制。
——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继续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严格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全面规范医疗行为。推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分析评议、三级医师查房、处方点评等医院管理22项重点工作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施医疗机构分级分工管理,全面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病历共享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检查、化验结果共享。推行院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扎实做好有奖举报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医药价格监测和医疗服务成本监督审查制度,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强化血液质量和临床输血安全管理,积极倡导无偿献血,保障临床用血需求。
——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医疗机构转型或增设老年护理机构、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提升养老保障能力。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康复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完善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逐步建立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健康教育、护理等服务。争取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6.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建立和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院区配套设施,突出中医药特色氛围,着力打造省、市一流的县级中医医院;规划建设中医药康复楼,拓展中医健康服务项目,建成“防、治、养”一体的中医医院产业布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诊疗科室设置,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中医药特色服务区域,所有村卫生室能够提供1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药饮片服务,中医药3个三分之一全部达标。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巩固提升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成果,完成国家和省级新一轮复核评估。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力争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立“治未病”中心,县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床位达到编制床位的10%。加强妇幼保健中医药服务能力,县妇幼保健院在巩固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和妇女健康保健方面的特色优势,大力推广中医药健康保健适宜技术。开展“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继续在医务人员和城乡居民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中医保健技术。加强中医护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医药科研、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等工作。
——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积极创建中医药重点专科,力争到2020年新建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2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4个,县级中医药名科4个。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积极争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及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强化中医药人才传承措施,继续实施县、乡、村三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完善中医药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提高中医药人员素质。
7.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名医名科”建设工程。利用省市医师多点执业技术指导优势,继续在全县开展名医培养和名科建设工程,着力培育专科特色明显、技术力量雄厚、服务水平较高、人民群众信赖的名科,培养热爱卫生事业、理论知识全面、临床经验丰富、创新意识较强的名医,定期进行评选命名,发放财政专项补助。加强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强化乡镇卫生院紧缺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提高区域卫生服务优势。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提高全科医生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到2020年,每所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配备达到5名以上。
——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建立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探索建立县、乡医疗单位人才纵向流动,促进县乡人才联动。继续开展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县级医院通过远程诊疗、远程教学、对口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严格落实对口支援和卫生支农制度,整体提升基层人才素质。鼓励县级医院医生(包括退休医生)到基层执业,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完善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大临床医师、养老护理员、药师、医技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在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方面,对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严格乡村医生从业准入管理,逐步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通过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
8.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着力建立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继续坚持计生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一票否决”制,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继续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的卫生计生工作机制,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强大合力,切实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探索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健全全员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出生人口信息。继续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稳定机构队伍,保障基层计生人员报酬。不断完善卫生计生融合发展新机制,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建立卫生计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新模式。加强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职能,持续推进诚信计生活动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和保障能力。改革基层管理服务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推进部门协作,全面落实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申请审批制度,做好生育信息采集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深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持续抓好环孕情检查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深入实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开展孕期保健、加强孕前筛查,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大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深入推进“陇家福”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和新家庭计划进程,稳定家庭功能,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家庭致富及养老保障等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制度,健全完善计生特殊家庭扶持保障政策体系,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帮扶联系制度,帮助解决在养老照护、医疗健康、生活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关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创造条件促进就业创业、增加收入。关爱流动人口家庭,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全面推行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做好两孩政策实施前后优惠政策的衔接,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巩固全国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县成果,进一步完善奖、优、免、保、救、扶“六位一体”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扎实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认真组织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专项治理,提高“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形成跨省跨区域综合治理的“一盘棋”格局。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相关部门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督查和评估,强化过程干预和经常性工作制度措施的落实。全面落实有利于女孩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群众满意度等体现依法行政水平指标的评分权重,引导和规范计生干部的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优化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机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为基础,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实现资源共享,促进综合治理,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实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9.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实施健康素养宣传推广行动。健全健康教育网络体系,依托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设置健康教育所,健全完善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中心,以医疗卫生机构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者为骨干,以企业、学校、社区等兼职宣传员为依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设健康宣传阵地,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在广场、公园等地设立“健康广场”,在人流量大的地段制作“健康文化墙”,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沙龙”。开展健康巡讲活动,组建健康教育巡讲专家团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巡回宣讲健康知识和保健技能。加强医院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扩展健康咨询服务内容,开展心理健康咨询。
——实施重点领域健康素养强化行动。认真落实村级“健康文化墙”建设、“健康沙龙”开展、“健康保健工具包”发放暨“中医药适宜技术进家庭”活动三件事,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将基本医疗素养促进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考核,扎实开展患者健康教育,向城乡居民宣传医改政策,普及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常识,提高群众防治常见疾病的能力。大力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将提高居民慢性病防治素养作为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心脑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肿瘤等重点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做好社区居民和高危人群健康教育,以目标人群行为改变为最终目标,围绕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及合理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健康等生活方式进行干预。
10.健全医疗卫生监管机制
——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机构分类评价体系。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依法打击非法行医,严厉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乱计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医保经办机构要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奖惩机制。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建设,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制度,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健康和谐医患关系。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将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医疗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着力培育爱岗敬业、德能兼备的医疗队伍。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法制和纪律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将医德医风评价纳入医务人员管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医务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广开言路,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11.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医院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县级医院管理HIS系统,加强PACS、LIS信息化建设,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居民健康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远程医疗等信息化管理措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总体部署,建设统一的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识别号的个人“一卡通”居民健康信息,打破医疗机构、医保经办、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环节的信息壁垒,建立起涵盖新农合、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出生信息、医保支付、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功能的卫生计生信息系统,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管理。支持发展远程影像诊断、远程会诊、远程监护指导、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育等远程医疗。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发挥信息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撑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用数据的统计分析,提高医疗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规划任务落实。各级卫生计生机构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作为主体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完成规划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目标责任体系和督促考核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机构协作配合,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深化改革,创新医疗卫生体制机制。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卫生计生事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医药卫生新体制和新机制。坚持医疗服务公益性,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主导的卫生计生投入机制,积极争取落实和完善政府补助政策,强化财政补偿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保障责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调整卫生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
(四)依托信息网络,提高卫生工作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以推进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医疗保险、药品购用、财务监管、人口出生等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网络,提高卫生计生服务工作运行效率。
(五)加强卫生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加强对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增强卫生计生新闻宣传意识,做好宣传策划,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卫生计生宣传,及时反映卫生计生发展的新思路、卫生计生工作的新突破、卫生计生改革的新举措和卫生计生行业的新风尚,积极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卫生计生文化建设,树立卫生计生新形象。大力开展全方位的卫生计生文化建设,把医德医风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统筹起来,以文化的力量,树卫生计生行业新形象,增强医疗卫生软实力。通过思想文化、廉政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的不断加强,牢固树立“大医精诚,生命至上”的行业价值观,塑造卫生计生队伍良好精神风貌,不断提升卫生计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