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3/2026-00020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1-26 15:46:24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审核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拟认定为工伤的张育学、胡福元、肖志、张万吉、马明、景小龙、韩丽红7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9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向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
监督电话:0936-4421193 0936-4416377
附件:民乐县2026年1月工伤认定案件结果公示表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