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3/2024-0045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12-13 15:54:02 | 是否有效 |
根据《甘肃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甘人社通〔2014〕4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16〕81号)精神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对2024年下半年参加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黄雪丽等4人的鉴定结论(见附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共7天)。
监督电话:0936-44211930936-4421324
附:2024年下半年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