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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索引号 620722033/2024-0002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2-05 09:42:06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甘人社通〔2014〕4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16〕81号)精神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对2023半年参加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杨晓兰的鉴定结论(见附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425日至2024219日(共7天)。

监督电话:0936-44211930936-4421324


附:2023半年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25


       2023年下半年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序号单  位姓 名性别年龄病情程度鉴定意见
1民乐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杨晓兰45病理性近视,视网膜病变(双眼),眼球震颤(双眼),左眼屈光矫正术后状态。右眼矫正视力0.02,左眼矫正视力0.05。视力为主观检查,根据其客观检查结果及行为能力,综合评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4.2.7条,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