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93/2023-0004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大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9-27 13:57:55 | 是否有效 |
(2023年9月27日民乐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明权、穆尚余、张金、杨丰禄、王晶、刘宏、任培龙辞去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代表职务辞去后,由其担任的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