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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三支一扶”拟选拔招募人员资格初审公告

索引号 620722033/2023-0032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7-14 14:31:40 是否有效

根据张掖市人社局、张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3〕102号)、张掖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指标的通知》(张人社通〔2023〕128号)文件精神,现就民乐县2023年“三支一扶”拟选拔人员资格初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二、审核地点:民乐县人社局一楼大厅11号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民乐县乐民路29号)

三、审核要求:

1.进入资格初审的人员,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下载填写《甘肃省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见附件),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蓝底),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2.报考支医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3.资格初审人员与选拔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在资格初审时不能按要求提交以上证件资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民乐县2023年“三支一扶”拟选拔招募服务人员资格初审名单


姓名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成绩

名次

汪珍玺

支医岗位

101220100918

60.60

1

张红梅

支医岗位

101220100514

52.30

2

胡安婷

其他岗位

102220103202

60.30

1

赵致贤

其他岗位

102220103224

59.90

2

赵婧璇

其他岗位

102220106706

58.80

3

董雯君

其他岗位

102220102019

58.40

4

单巧

其他岗位

102220104623

58.30

5

王文博

其他岗位

102220107520

57.20

6

武帅庆

其他岗位

102220107609

57.10

7

孙丽婷

其他岗位

102220106203

56.90

8

王泽祯

其他岗位

102220107825

56.90

8

刘雪虹

其他岗位

102220105230

56.60

10

何海艳

其他岗位

102220103913

56.50

11

韩娜

其他岗位

102220108105

56.10

12

杨玉燕

其他岗位

102220107716

55.60

13

雷志敏

其他岗位

102220108211

55.40

14

何清秀

其他岗位

102220103421

55.30

15

杨艳琴

其他岗位

102220105618

55.30

15

刘玉红

其他岗位

102220107101

55.20

17

张凯雯

其他岗位

102220108726

55.20

17

王燕

其他岗位

102220105901

55.10

19

张育学

其他岗位

102220107901

54.90

20

郑学超

其他岗位

102220103317

54.60

21

杨彩萍

其他岗位

102220105611

54.60

21

王涵

其他岗位

102220107709

54.60

21

邓子祯

其他岗位

102220106818

54.50

24

张晋

其他岗位

102220107628

54.50

24

史国栋

其他岗位

102220107824

54.50

24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